法律要点摘要: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遵循协议优先,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等。
- 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为个人财产。
-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及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需考虑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 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有约束力。
-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婚前借款购置的财物转化为共同财产时,相关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在特定情况下可酌情返还。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析出,可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诉讼。
-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在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
-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特定意见,非法同居则按其他规定处理。
- 知识产权中的期待利益归夫妻共有,实际获得报酬权亦归共有。
- 分居两地管理的婚后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按各自管理使用的情况分割。
- 赠与配偶的财产,若双方协商一致,该配偶可取得合伙人地位。
-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
- 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具有约束力,除非违反法律或可撤销情形。
-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无过错方可行使相关权利。
- 抚养费案件中第三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考虑抚养费是否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
- 诉讼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应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 追索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若未生效,可申请再审。
以上要点为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常识,具体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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